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内容 > 欧盟认证 > CPR建筑建材
CPR建筑建材
青岛欧科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9/17

CPR建材(305/2011/EU)指令是欧盟CE认证针对建材的专用法规,法规于2013年强制执行取代CPD旧指令89/106/EEC。适用于预期用途在建筑工程的产品,CPR法规规定了建材产品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规范,不仅包括建筑物的安全,而且也关系到健康、使用寿命、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经济因素和其他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
CPR指令7大基本安全要素
1.机械阻力及稳定性 (Mechanical resistance and stability)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其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可能承受的载荷不会导致下列事故的发生:
工程整体或部分倒塌:
变形严重到不允许的程度,
承载结构严重变形,引起工程其他部分或装置或安装的设备遭到损坏
事故造成的损坏与初衷不相称。
2.防火安全 (Safety in case of fire)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在实发火灾时
使结构承载能力维持一段特定的时间;
使工程范围内火、烟的产生与蔓延受到限制
使火势向临近建筑工程的蔓延受到限制;
使人员能跳离该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得到营救
使救援人员的安全得到考虑。
3卫生、健康与环境(Hygiene,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不对工程范围内的人员或邻里的卫生和健康构成威胁,尤某不能发生下列情况:
释放有毒气体;
空气中出现有害微粒或气体
释放有害辐射;
对土壤或水造成污染和毒化
对废水、烟、废物或废液清除不当
工程各部分或其内表面出现潮湿。
4.使用安全 (Safety and accessibility in use)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不得造成操作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诸如滑移、跌落、碰撞、烧伤、触电、爆炸受伤等不能接受的事故危险
5.噪音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noise)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工程范围内的人员及附近居民能觉察出来的噪音控制在低水平,使他们的健康不受威胁并能让他们在令人满意的环境中休息及工作。
6.节能及保温 (Energy economy and heat retention)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人员情况,建筑工程及其供暖、制冷、通风装置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上保证使用尽可能少的所需能量.
7.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Sustainable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更合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根据产品的用途、材质等的不同,欧盟规定了不同的协调标准来进行合规性评估,如钢结构EN1090,木地板EN14342,电线电统EN50575等,制造商在申请CPR认证时,需安排产品对于的协调标准及CPR法规的要求进行准备,根据产品安全风险的评估,主要认正模式有五类: System 1+,System 1,System 2+,System 3,System 4,不同的模有不同的要求,如工广审核或产品测试。

上一篇:RED无线认证
下一篇:EMC电磁兼容
电话咨询 认证项目 新闻资讯 返回首页
在线客服系统